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涉水产品检查组莅临我市检查指导
发布日期:[2010-7-29 16:50:40]    共阅[87]次

72728日,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涉水产品检查组在省卫生监督所、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我市检查指导,了解已获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。

检查组一行对江苏怡成屏障科技有限公司、张家港顺昌化工有限公司、张家港亨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,重点对各单位的生产设施、设备、布局、生产过程及产品标签、说明书与申报材料的符合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,并详细查阅了相关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、岗位责任制等台帐资料。

 

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同时,对个别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精心的技术指导,并要求相关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,同时进一步强化自身管理,不断规范生产行为,确保产品质量。

我所於海良所长、陆惠清副所长陪同参加了检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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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、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、管件、防护涂料、水处理剂、除垢剂、水质处理器及其它新材料和化学物质,统称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,简称涉水产品。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: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,取得批准文件后,方可生产和销售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。

 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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